2021年3月12日,本站关注到谷尚蔚个人微博发布了相关声明,在此对该声明作出解释,避免读者误解。本站始终站在正义与公益的角度,同时也是为了在当下社会电信诈骗高发的客观现实下,呼吁全民反诈,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经济秩序、维护老百姓的钱袋子的初衷所为之。
1、对于律所声明的“捏造姜伊涵谷尚蔚夫妻关系”:这个说法是来源于中视尚影、万唯影业、万唯文化的销售员工,我们有相关证据截图。也是基于投资人反馈过来截图(截图选择了一个,当然经过两年多的数据收集,我们大概有2个G的证据材料)叙述客观事实,而非本站观点。
插曲:2020年11月初,我的朋友王奇曾经尝试代表30多位投资人洽谈退款事宜未果,对方也尝试收购网站数据 及 域名 因为报价超出对方预期,也未谈判妥当,倒逼投资人报案测试收集的2G多的材料数据是否可以刑事立案(咨询京师律所律师获得建议及指导后果然刑事立案),结果定性为诈骗,这才导致了投资人媒体揭露电影投Z杀Z盘PJ。
如果出品方目前考虑作出让步,本站愿代表投资人,双方谈判沟通退款事宜,毕竟公安方面已经定性诈骗。
2、对于律所提及的资金,该资金去向存疑,目前警方在调查,我们所公示的也非捏造,而是基于2018年万唯影业自己官方的财报,本站只是依照万唯影业2018年财报,提及的是谷尚蔚以借款方式从万唯影业转走资金,基于事实的叙述,请网友及律所请勿过分揣测误解。
3、对于律所所声明的叙述的目的:获得转发及关注,在此解释:我们所有投资人的传播只是在为自己发声,同时为了避免更多的未投资的老百姓 被骗,避免电影投Z杀Z盘PJ,且目前我们投资人的传播也获得初步效果,挽救了一些正在想投资而终止的,另一方面,投资人报案也已经对两地警方言明该站点的用意一方面是揭露中国部分不正规的影视公司融资杀Z盘套路,另一方面是揭露销售人员以暧昧感情获取投资人信任后进行杀Z盘投资诈骗。另一方面我们调查微博上相关内容,大部分非本站内容,很多为投资人原创内容。即日起,本站也重申一下:我们不鼓励投资人直接转发本站内容,更希望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基于客观事实的撰述。
4、本站无意获得关注,面对用户主要是投资电影的用户及准备投资而未投资的老百姓,其他用户我们并不在意其关注或转发。投资人的转发,我们认为这是基于被害者的痛苦为自己发声。
5、本站内容基于的事实基础:万唯影业、万唯文化、中视尚影的销售与投资人聊天截图。我们希望误解本站用意的公司及个人纠正观点及理解,待警方侦破这起北京电影投资诈骗案,本站自然会作出解释。另一方面,其实谷尚蔚本人微博 及抖音自媒体,既然已经发出来,属于矛盾的点,没必要删除,既然有所疑问,任何疑问都需要摊开令公众也知晓,以正确解读,我朋友在与中视尚影的公关公司谈判中也是秉承该观点,只是目前投资人维权非常多了,因中视尚影、万唯文化不让步,导致了开始的1000万左右 ,累计到金额高达3000万元,诈骗公司无法直接面对投资人,导致投资人为了维权,倒逼投资人以媒体方式进行发声维权。
6、最下面是所有报案人的立案文件,针对的该公司的涉案项目就是声明中的影片《守护神》、《十三猎杀》、《黄金甲》、《真假美**》。
7、当然我不知道谷尚蔚是否透明的向京师律所阐述了事实、背景,最后我们向所有大众说明,谷尚蔚先生为中视尚影股东,其母周寿花作为法人时候,万唯影业(中视尚影,当时两家在一起)销售便以杀Z盘方式进行合同销售给了投资人,所以投资人向警方报案时候,将李伟及谷尚蔚、姜伊涵一起上报北京公安的,所以谷尚蔚此阶段(指破案前)称为诈骗嫌疑人亦不为过。京师律所声明前,本站未曾这样称呼谷尚蔚先生为诈骗嫌疑人,是基于其为一个三四线的明星还算是公众人物而护其脸面有所保留。而网络上很多投资人爆料谷尚蔚诈骗犯的图片,本站都始终代表自己立场,未跟从其他投资人观点立场,这一点在投资人微信群都知晓,本站一直对谷尚蔚的定性持谨慎态度,我们谨慎的认为其目前阶段只能称为sx诈骗的定性,还不宜称为诈骗犯。前面已经有范冰冰明星逃税被罚,所以不是说明星,就不会犯错误!至于谷尚蔚这位三四线级别的明星人物是否有连带责任,只有案件侦破后,本站才能对其作出解释。
忍不住多嘴下,其实2020年我们去过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这四部电影是以合法手段掩盖非F占Y资金目的。
这么严肃的事情,却觉得有点搞笑,同一律所,介入同一事件的正反双方案子,那到底代表正方还是代表反方呢?在此弥补下之前的感激之情,感谢京师律所律师对我们的指导与帮助,得以顺利刑事立案!
谷尚蔚为何如此热衷于参与诈骗公司的影视项目拍摄(存疑),守护神部分投资人是在谷尚蔚为中视尚影股东,其母周寿花法人期间签署转账,这又作何解释,还是待警方破案后再说吧~
其实本人也已经身心疲惫,也希望该站点尽快消失,希望警方尽快破案,端掉整个诈骗组织吧,没想到首都北京竟然存在如此庞大的诈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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