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针对万唯影视诈骗案
改变罪名、改变管辖一案,谁能给数百位受害人主持公道?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中视尚影(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万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万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电影投资合同纠纷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涉嫌经济犯罪,依法裁定将该案移交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经侦大队处理。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合同诈骗犯罪立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犯罪的罪名批准逮捕!但后期的侦查过程中却无故更换了原来的办案警官,对我们提供的诈谝共犯的业务人员信息一个不抓,改变了原来按合同诈骗犯罪侦查的方向。案件侦查终结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犯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上呈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却被该院改变罪名改变管辖地又将案件退回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二、受害人诉求
本案件2020年起历经三年,我们受害人突破层层困境,本以为能看到一束希望,但不知为何?案件又回到起初原点!难道公正不属于我们受害人这些普通人吗?
谁能给数百位受害人主持公道?
谁在放纵、包庇这些犯罪嫌疑人?
我们受害人诉求,将犯罪嫌疑人绳之於法难道错了吗?
三、受害人态度
我们受害人相信邪不压正,正义总有一天属于我们受害人,任何邪恶都将绳之於法,我们受害人对抗不惧,奉陪到底!
影视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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