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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与北京万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9:48:08 | 作者 :老马 | 分类 : 电影投资 | 浏览:750 | 评论:0

影视投资合同就是给投资人专门定制的,不建议弱势的投资人拿着鸡蛋碰石头,败诉概率太大。目前客观的事实是唯独许军的两审均胜诉. 陈先生的投资金额是目前截止统计到的投资最大的一位,祝诉讼顺利,可以胜诉,为所有投资人出口恶气,这些诈骗公司就是从合同让令投资人有苦说不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5财保231号

申请人:陈建,*,1969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宣武区。

被申请人:北京万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白家楼甲1号北京红庄国际文化保税创新园区B-2-2(1层)。

法定代表人:李伟。

诉讼记录

陈建与北京万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陈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北京万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20万元的财产。申请人陈建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陈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已提供担保,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判决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北京万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20万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陈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文书尾部

审 判 长 胡晓霞

审 判 员 裘 晖

审 判 员 谭雅文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谢雨佳

书 记 员 王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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